是他先爱惨 第104节

  最新一次检查,张哲安只告诉她这句话, 具体的检查单并没有给她看。
  樱桃回以虚弱的微笑,“我知道不会好,我能感觉出来。”
  这具身体就像快要燃烧结束的蜡烛, 火苗已经开始摇摇欲坠,随时可能完全消亡。
  张哲安不忍心多看她这样子, “回家休息吧, 最后一段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, 医院的事你不要操心, 你现在这样也无法再上手术台了, 其他的事大家也不忍心让你做。”
  樱桃低下头,沉默地摸着自己的指甲,“师姐,我是不是很没用。”
  “别这么说。”张哲安鼻酸得厉害, 但她知道樱桃不喜欢别人因为这件事而难过, 她总是害怕自己给别人添麻烦。
  张哲安努力扬起笑容:“樱桃, 你是我最骄傲的师妹!老师们都说, 如果你没有患病, 你的成就一定很高!”
  樱桃苦笑, 可惜她偏偏就是个病患。
  “师姐, 我听你的话。我会离开工作岗位, 接受治疗。”
  虽然现阶段的治疗已经没有必要, 但能拖一天是一天,她舍不得程桀和大家。
  张哲安欣喜点头:“好!你能这样想就好。”
  之后,樱桃向医院递交了辞呈, 脱下了她珍重而热爱的白大褂,最后一次珍惜地把它折叠整整齐齐摆在自己的办公桌上。
  秦叙握住她的手腕,眼泪直直地砸在她手背,樱桃被那热度烫得心酸。
  “没事的。”她仍是平和温柔,耐心地帮秦叙擦掉眼泪,“好好照顾自己。”
  科室里很多医护人员都来送她。
  樱桃走出医院,迎接她的是灼眼的阳光。
  她回头看大家。
  总觉得有些好笑,做医生这几年,她也送走过许许多多的病人,可是今天,要被送走的竟然是她。
  “回去吧,都要好好的。”
  院长郑重说:“做完自己想做的事就回来医院,病房给你留着,全科室上下一定为你全力以赴。”
  大家附和着院长的话,纷纷点头。
  樱桃心中宽慰温暖,“谢谢。”
  踏着地上的光影,樱桃走出医院。
  辞职的事她还没有告诉程桀,最近他在忙影视公司的事,已经确定好写字楼地址,公司正在装修。
  樱桃打了个车过去,在公司里遇到正在监工的文正。
  文正见着她挺意外:“嫂子怎么过来了?”
  樱桃对这个称呼有些腼腆,“我来看看程桀。”
  “我带您上去。”
  “谢谢啊。”
  文正嗐笑一声:“跟我客气什么啊,桀哥出道我就跟着他了。嫂子,有事您说话。”
  樱桃其实一直都好奇程桀的成名经历,忍不住问:“程桀当初是怎么被导演看上的?”
  她也问过程桀,程桀从没正面回答过。
  文正有时候挺缺心眼,问什么答什么:“就能吃苦呗,在影视城里做群演替身,别人不敢的他敢,别人怕死但他不怕。”
  “我当初也是个群演,但我没桀哥能吃苦,桀哥要是没混出头,我肯定也还什么都不是,哪里有现在这样吃香的喝辣的好日子。”
  “那时候他没名气,就像一块砖,哪里需要哪里搬。人家来拍戏的明星有咖位,什么飞天遁地下水跳崖的戏都用他。”
  “做群演的时候他身上就没好过,断胳膊断腿都是常有的事,但桀哥从不喊苦喊累,下了班就在狭小的出租屋里学习怎么演戏。”
  “那会儿我目光短浅,总觉得他这是在浪费时间。但是后来他做替身都能做得很出彩,渐渐让导演注意到他,觉得他形象好,也开始给他一些小配角。”
  “慢慢的,他遇到愿意给机会的导演,陪那个导演喝几天几夜酒,喝到胃出血后终于把那个导演喝高兴,拿下了电影的男主角。”
  “一炮而红后,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各样名利的诱惑,但桀哥都抵挡住了。”
  “我永远都记得桀哥对我说过的一句话。”文正想起那天就忍不住感叹,“他说做人最重要的是守住本心。”
  所以文正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程桀这么多年,别人总觉得程桀不近人情,但文正知道程桀顶天立地。
  电梯到了他们要去的楼层,文正把樱桃引到程桀办公室外,“嫂子,就这儿,您自个儿进去吧,我还要去忙。”
  樱桃点了点头,目送文正离开后,她上前把办公室门推开一条缝,看到程桀侧靠着沙发,手拿平板在看。
  樱桃没急着进去,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他,和十七岁的程桀比起来,现在的程桀更有成熟男人的棱角,压着眉不声不响的样子看起来挺冷淡,但樱桃知道,他有一颗温柔的心。
  她最喜欢程桀的一点是他总是努力生活,不管是在故水镇通过各种方式打工挣钱,还是进入演艺圈之前吃的苦。
  樱桃悄无声息地走进办公室,程桀的余光早就发现她,在樱桃想要蒙住他眼睛的时候,程桀先伸手把她拉到怀里。
  樱桃诧异:“你什么时候发现我的?”
  程桀把平板上的婚纱页面盖住,“从你在门外时就发现了。怎么,看你老公还偷偷摸摸的?”
  樱桃和他在一起总能被逗笑,“我老公好看啊。”
  程桀轻佻地哟了声,捏她小耳朵:“可以啊,还会反撩了,跟谁学的?”
  樱桃笑着勾住他脖子:“跟你啊。”
  程桀快被她甜化,“成,跟我学的。”
  他大大的手掌摸她的头,“我多教你几招?”
  “好啊。”樱桃笑容甜:“不过等回到故水镇再学好不好?”
  程桀一愣,“故水镇?”
  她点点头,温柔对程桀说:“阿桀,我们回家吧。”
  **
  早上雾还浓,黑沉沉的天色还没有化开,程桀把樱桃抱上车让她继续睡,他开车前往故水镇。
  和八年前不一样,他这次开车开得很小心,樱桃睡觉完全不会被影响到。
  樱桃醒来时已经是九点,乡间的雾被早晨的阳光驱散,只有山林间还有一点白,阳光洒满整个前车窗,落在樱桃的脸上。
  程桀把车停在路边,喂她喝点水,把昨晚提前做好的三明治给她。
  程桀等她吃好才继续开车,樱桃很有兴致地看着窗外,哪怕是一草一木都看得津津有味。
  进镇时正好是赶集,程桀找到停车的地方停好车,牵着樱桃去集市。
  故水镇变了一些地方,和记忆里不再一模一样,这里多了很多新房子,新修了路,街上的小吃也很多,人流也比八年前多。
  樱桃的目光落在糖葫芦上面,那卖糖葫芦的老爷爷早就换了人。
  程桀过去给她买一串,回来递给樱桃。
  “我不能吃的。”
  程桀知道她不吃的原因:“看看也开心。”
  樱桃也就接过来。
  他们继续逛,这种偏远地方多是留守中老年人,不追星,也就不认识程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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